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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  工作情况概述

2008年,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按照《条例》,紧密结合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管理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形成了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法律部门法律保障、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举办《条例》讲座2次,聘请有关专家专门进行讲授,选派有关同志参加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和人民银行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召开全省人民银行系统政务公开座谈会,加强对各市中心支行的指导。通过学习和培训,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顺利完成,先后组织政务公开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及联络员学习《条例》和有关规章及制度,研究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依据《条例》,结合我中心支行职能特点,完成了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并对外公布。

四、建立相关工作制度

根据《条例》规定,及时制定人民合肥中心支行政务主动公开制度、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办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和政务公开预审办法。同时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档案,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

五、及时更新信息

制定了《合肥中心支行政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确保属于政务主动公开范围的新生成或发生变更的政务公开事项和信息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宣传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不定期地对各成员处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社会服务对象征求意见、组织评议。将监督考核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党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并纳入年终考核评比范围,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与履行职责的紧密结合。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开展网上测评,取得了社会监督效果。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选定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经常项目管理处和人民银行宿州、淮北、安庆市中心支行作为政务公开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建设带动整体工作,互相学习借鉴,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发展。

三是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月活动。4月20日至5月20日,组织全省各市中心支行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月活动。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分为机构领导、机构设置、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统计与报告、公告、其他类等7个部分,200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条。

(一)机构领导类信息

公开了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领导组成。

(二)机构设置类信息

公开了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简介和职能,内设机构和职责、下辖机构的设置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金融政策法规类信息

公开了109个金融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四)业务工作类信息

公开了支付结算类、国库管理类、征信管理类、外汇管理类行政许可项目及条件。公开了外汇管理类办事流程、贷款卡业务办理流程、银行账户开户办理流程等。

(五)统计与报告类信息

公开了安徽省金融运行报告和支付结算金融服务报告。

(六)公告类信息

公开了安徽省、合肥市2008年贷款卡年审公告。

(七)其它类信息

政务公开机构、联系方式、工作制度、监督举报机构及联系方式等。

二、公开形式

(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网是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开辟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统计与报告、公告、其他等7个栏目进行公开。

(二)办公场所设置触摸屏和公示栏公开。在办公楼配置电子触摸屏,详细介绍合肥中心支行机构设置、部门工作职责、行政许可事项、办事工作流程。在服务窗口设置公示栏和服务承诺,为金融机构和企业公众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金融服务。并将政务公开查询电话整合加入合肥市“12345市长热线,方便了群众查询政务公开事项。

(三)召开新闻通气会开展政务公开。利用新闻通气会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宣传货币政策、外汇管理和金融服务政策,提高了政策传导时效。

(四)利用宣传活动开展政务公开。开展了“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安徽省宣传月”、“金融知识展览”、“金融知识进社区”等活动,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12·4法制宣传日中,我们也将法制宣传与政务公开宣传结合起来,开展大型广场宣传活动。

  第三部分  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第四部分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尚未发生。

第五部分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  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还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履行职能实施政务公开,按照《条例》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立足于服务群众,真正接受群众监督,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

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形式创新。坚持将政务公开同业务工作、金融宣传等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探索工作新机制、新方法,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确保依法、合规、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开展走进社区、学校、乡村宣传活动,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申请公开应当填写提交《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政务公开申请表》,此表可以登陆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网页填写、下载,也可以直接到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地址:合肥市梅山路2号,邮编:230022,电话:0551-3691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