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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严格按照总行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安徽辖区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常态工作,不断规范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载体,积极构建“阳光政务”,有效促进了全省人民银行依法行政和高效履职,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得到了地方党政和社会公众的认可。

  一、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全面履职的有效抓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法律事务部门监督评议、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注重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要点、部署任务、督查通报、总结评估,切实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化程度。

  二、完善政务公开岗位标准制度。按照“依法公开、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便于监督”的原则,认真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明确了公开内容、类别、形式、时间、范围、程序并方便群众查询。具体工作中,对于涉及为行政相对人服务的岗位,坚持做到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提交资料、收费标准、办理地点、示范文本等“九公开”,使群众对办事程序一看就清楚、业务标准一听就明白。

  三、强化政务公开考评。对由于服务态度、方式、质量不满意受到投诉和举报的,均纳入业绩考评和职工考评框架。对依法行政和金融服务中,应公开而不公开或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准确,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格实行问责和责任追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强化了制度的刚性约束,实现了政务公开由“软约束”向“硬约束”的转变,确保了政务公开的长期性、公正性、连续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与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分级指导”的原则,不断加强省市两级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和整体推进。研究制定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各业务部门、各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及时督促各市中心支行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安徽辖区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召开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办公室业务工作会议,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辖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扩大主动公开范围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和范围,及时公开行政许可项目、金融服务项目以及基层央行其他履职信息,实现了一般事项公开到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的转变。

  一是切实完善公开目录与指南。根据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职责的发展变化,及时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与指南,并通过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动态更新,提高了基层央行金融管理服务工作透明度和社会影响力。针对贷款卡发放核准、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等行政许可项目取消情况,逐项梳理行政许可、处罚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时通过子网站、行政服务大厅告示栏予以公开,巩固了简政放权工作成果,增强了基层央行公信力。针对存款保险制度实施、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出台等重要工作,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子网站等平台,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布和解读相关政策,公示相关办事流程,切实发挥了政务公开对中心工作的促进保障作用。针对地市中心支行开展内设机构合并、分设等调整工作,组织辖区分支机构全面梳理调整后的业务办事指南,动态更新各项业务责任部门、办事流程、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在窗口服务部门、行政服务大厅和告示栏予以公示,有效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衔接有序、运转顺畅。今年以来,安徽辖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子网站、地方政务平台等,累计公开公示各类履职信息6865条,进一步树立了公开透明、务实便民的社会形象。

  二是试点开展“两个清单”公开工作。为稳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组织部分地市分支机构试点开展“两个清单”公开工作,目前已有3个地市中心支行完成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并在地方政务平台进行了公开。指导辖区黄山市中心支行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总行公开的行政审批目录,编制出26项权力分项、40项权力子项的全省第一份权力清单。亳州市中心支行按照权责对应原则,梳理出包含40项责任内容和追责情形的责任清单。芜湖市中心支行在网上晒出“两个清单”基础上,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将权力事项及办事指南、流程图等在地方政府政务信息平台上运行发布,并开通相关工作政务专线,逐步实现了各项行政权力事项的网上受理,进一步方面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两个清单”公开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相关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受到当地党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

  三是着力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围绕中心工作,主动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并实施政策解读机制,就存款保险制度、利率市场化改革、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等重要政策,组织制定政策解读方案,重点解读政策主要内容、具体规定、涉及对象范围、惠民利民举措、新老政策差异等,并及时通过地方政务平台、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提高了人民银行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坚持每季度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传达人民银行政策精神,提出贯彻落实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全省金融系统的政策执行合力。探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围绕普惠金融专题、“两权”抵押贷款业务、金融知识普及等主题,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邀请新闻媒体采访等形式,及时通报政策精神,传达政策导向,宣传人民银行工作,形成了有利于人民银行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新华社、人民网、金融时报以及安徽日报、中安在线等地方主流媒体,采用合肥中心支行工作稿件35篇。同时,行领导还利用参加省委、省政府、人大、政协等会议机会,广泛宣传解读人民银行政策,传递央行政策导向,围绕全省发展大局建言献策,为基层央行高效履职争取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是全面强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信息调研,围绕执法信息公示、政务公开与保密管理、政务公开中的商业秘密保护等主题,开展理论研讨和政策研究,组织撰写8期信息调研文章报送总行,其中《政务公开中的商业秘密保护与法律风险防范研究》为总行《政务公开动态》采用。按照总行办公厅部署,加快人民银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系统建设,完成机构管理、人员管理等信息录入工作,为扩大推广运用奠定了良好基础。稳步推进执法信息公示工作,指导辖区部分中心支行在地方政务平台试点公示行政执法信息,树立起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良好形象。

  二、创新信息公开方式

  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运用多样化形式、多层次平台,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扩大信息发布受众面,最大程度地方便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获知人民银行政策,了解办事程序。

  一是网络公开。以人民银行互联网站子网站后台管理系统改版升级为契机,按照总行要求调整有关栏目,扩大公开范围和信息量,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树立了阳光政务良好形象。今年以来,依托合肥中支子网站,发布或更新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务事项或信息660条,内容涉及工作动态、重要会议、货币政策信息、金融统计信息、金融市场信息、支付结算信息、国债发行以及纪念币发行等,有效满足了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对基层央行履职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指导各市中心支行依托地方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发布金融政策、统计信息、金融管理服务信息及各类履职信息,动态更新政务公开目录与指南,进一步拓展了基层央行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二是媒体公开。依托主流媒体,加大主动宣传力度,努力增强基层央行的履职影响力。结合“3.15”金融消费维权、金融知识普及月、反假货币、金融IC卡、征信知识宣传等重要活动,精心谋划主动宣传方案,邀请人民日报、金融时报、安徽日报、安徽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积极报道基层央行履职成效,在进一步树立基层央行金融管理服务权威基础上,促进了相关政策、措施和成效的公开。指导部分地市中心支行积极创新新闻宣传方式,通过在地方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开展嘉宾访谈活动、定期参加“市长热线”、举办“政风行风在线”活动等,解读金融政策,普及金融知识,进一步丰富了信息公开平台和途径。

  三是窗口公开。加强行政服务大厅管理,整合窗口服务资源,优化窗口服务流程,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建设服务型机关要求,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重点,积极拓展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事项范围,集中办理支付清算、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核准、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机构信用代码证申领等服务项目,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梳理各类服务项目办事指南,以图表、图案、图片、图样等直观简明方式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方便各类主体和群众咨询、查询、办理和监督。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大力推广个人征信信息网络查询,指导辖区部分地市试点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网络咨询、受理和办理工作。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重点关注依申请公开中的热点问题,把握依申请公开审核的一般步骤和要点,设立专门政务信息公开咨询岗位,接受公众政务信息申请;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特别强调依申请公开的时效性;加强沟通指导,及时解答辖内各单位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推进。2015年,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5年,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推进执法信息公示等方面还需改进。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两个《条例》精神和总行有关文件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依法治国理念,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运行;二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稳步推进执法信息公示工作,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以及央行金融管理服务项目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强文件解读工作,探索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及时、准确解读央行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努力打造阳光政务;四是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构建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提升全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申请公开应当填写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此表可以登陆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网页填写、下载,也可以直接到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洞庭湖路3366号,邮编:230091,电话:0551-63691361)。

  第八部分:附表

  本部分主要对有关工作情况附表统计,主要包括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复议和诉讼情况统计表、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统计表等。

  附表1: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表2:复议和诉讼情况统计表

  附表3: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统计表

  附表 1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同意公开答复总数

0

4.其他

0

(1) “非本部门掌握”数

0

(2)“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数

0

  附表 2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附表3

  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4.其它收费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